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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2024-09-04


  2023年我市积极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建设对象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有固定场所的,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护者、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
  建设主要内容是:根据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对其居家环境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居家上门照料、护理服务条件,达到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经济困难是指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居家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和偏下收入家庭的居家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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