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5-00017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2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科学教育系列展示活动暨第二十六届泉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2-28 22:4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推进会和《泉州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泉州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五大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教综〔2025〕2号)工作要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六届学生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83号)和《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福建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闽教电馆〔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科学教育系列展示活动暨第二十六届泉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实践、探索、创新”为主题,通过丰富多样的展示活动和科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广泛参与探究实践,助力科学素质提升,推动科学教育走深走实。

      二、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布置辖区内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活动,做好宣传引导、作品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等工作。

      2.各校要结合“双减”精神,将活动开展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结合,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四、项目设置

      1.泉州市中小学“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科学教育系列展示活动

      (1)科普剧展示评选活动(详见附件1)

      (2)中小学科学(科技)社团展示交流活动(详见附件2)

      (3)科学实验展示交流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第二十六届泉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1)数字创作类

    项目名称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
    数字绘画  
    电子板报    
    视觉传达设计(海报设计)    
    3D创意设计
    微电影

      (2)计算思维类

    项目名称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
    创新开发    
    创意编程  
    创意编程(专项)  

      (3)科创实践类

    项目名称 组别
    创意智造 小学组(四年级及以上)、初中组、高中组
    优创未来
    智能博物
    智能机器人 小学A组(一至三年级)、小学B组(四年级及以上)、初中组、高中组

      (4)乐高教育科创类

    项目名称 组别
    FLL少儿探索科创活动项目 小学组(一至三年级)
    FLL青少年机器人挑战项目 小学组(四年级及以上)
    初中组
    高中组

      备注:

      ①表格中打“●”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②级别为高中的学生应符合2008年9月1日后出生,16周岁以下。

      ③各项目的实施细则详见第二十六届福建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另附)。

      五、作品推荐

      1.推荐市级参评的作品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限额详见推荐名额数量表(见附件3)。

      2.推荐作品必须提交源文件,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六、展示安排

      (一)线上初评:

      1.评审时间:3月上旬,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市级评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项目: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相关作品。

      (二)线下展示及科学教育系列展示活动:

      1.活动时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活动项目:

      ①中小学“科学筑梦 点亮未来”科学教育系列展示活动[含科普剧展示交流、科学(科技)社团展示评选、科学实验展示交流等]。

      ②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相关入选终评作品的路演、答辩等。

      3.相关要求:学生信息素养实践提升活动中数字创作类与计算思维类作品进入终评的选手,需根据提交作品进行演示,可自行制作终评路演PPT做补充,每个作品路演及答辩不超过5分钟。数字艺术类作品、计算思维类作品、科创实践类作品等创作导向根据附件8-10。科创实践类中“创意智造”、“优创未来”、“智能博物”项目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展示实物作品等进行现场展示、答辩;“智能机器人”项目需自带器材套件根据附件11的任务说明及展示规则,现场搭建、编程、调试机器人完成指定任务。

      六、评审表彰

      我局将根据线上提交作品评审结果及现场终评的成绩,按组别和项目分别设立市级一、二、三等奖,根据各地各校报送作品的质量和数量,参照省上文件做法,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者;对参加科普剧和优秀科学教育社团评选成绩突出的,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教师奖;对积极参加科学实验展示交流的老师,将颁发参展证书给予肯定。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应统一收集材料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按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组别--作品,四级文件夹报送,最后一级文件夹(作品)的命名只按“作品名称”命名,如果“作品名称”相同,需“+作者姓名”共同命名。

      2.本次展示交流活动均以自愿参与为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根据展示交流名额上限分配(附件3),组织做好辖区展示交流作品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辖区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附件1、2、4-7)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其中附件7需可编辑的Exce1表格)以光盘(一式两份)或U盘的形式,报送泉州市教育局,逾期将不再接收,凡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受理或退回重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送单位负责。市直中小学直接报送我局。

      3.各县(市、区)组织单位、市直中小学负责人填写《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2)于2月17日前发送至我局指定的邮箱。

      4.各展示交流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展示,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直接报名参加展示。

      5.展示交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允许将往届展示交流获奖作品再次报送本次展示交流。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承担责任。

      6.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项目根据“第二十六届福建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泉州市名额分配,将按获奖排名推荐参加省级评审活动。

      7.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782219,邮箱:zjk@qzedu.cn;EMS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C栋3层C309普通中学教育科(邮编:362000),技术支持:泉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学会(小侯)。

      附件:1.科普剧展示评选活动指南
    2.优秀科学(科技)社团展示评选活动指南
    3.推荐名额上限数量表
    4.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科创实践类作品登记表
    5.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科创实践类作品创作说明
    6.乐高教育科创类项目作品信息表
    7.推荐作品名单
    8.数字艺术类作品创作导向
    9.计算思维类作品创作导向
    10.科创实践类作品创作导向
    11.智能机器人项目任务说明
    12.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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