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4月15日,泉州市召开泉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雷连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深怀敬畏之心,担当历史之责,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文物普查工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做好普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有力有效推动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文物部门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好普查工作,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配合。
三要严格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严肃普查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普查工作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妥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协调有关媒体,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普查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秀家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泉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直文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和全省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我市已于2023年底启动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今年2月7日市政府印发《泉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普查工作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目前,我市已经完成整理归集文物档案材料和普查线索以及组建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下一步将重点开展普查工作培训、全面落实年度普查任务以及遴选推荐提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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